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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家留基委“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候选人员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
作者: 外事处 时间:2023-07-07 点击数量:

关于国家留基委“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

候选人员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

 

各有关院系:

   根据国家留基委“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(简称“创新项目”)——“中法医学精英人才联合培养项目”人员选派工作安排,经个人申请、院系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,拟录取以下人员为“2023年中法医学精英人才联合培养项目”留学人员,现予以公示,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各类别拟录取人员名单


(一)博士研究生

排名

所在院系

学号

姓名

专业方向

留学交流类型

备注

1

第一临床学院

2022140056

李庭浩

泌尿外科

赴实验室交流

2

第一临床学院

2022140009

余蕙麟

呼吸科

赴实验室交流

3

第一临床学院

2022140036

李凯丽

急性肺损伤炎症、氧化应激

赴实验室交流

候补


(二)硕士研究生

排名

所在院系

学号

姓名

专业方向

留学交流类型

1

儿科学院

2022150166

张茜

儿科学

赴临床科室交流

2

儿科学院

2022150168

张媛媛

儿科学

赴临床科室交流

3

儿科学院

2022150164

余志伟

儿科学

赴临床科室交流

4

儿科学院

2022150171

刘茂琳

儿科学

赴临床科室交流

5

儿科学院

2022150154

唐熙

儿科学

赴临床科室交流


(三)访问学者

排名

所在院系

姓名

教研室/科室

专业方向

留学交流类型

备注

1

第一临床学院

钱怡

耳鼻咽喉科

耳科学

赴实验室交流

候补

2

第一临床学院

任翱

肝胆外科

肝胆外科

赴实验室交流

候补

3

第四临床学院

吴茳铃

检验科

临床检验诊断学

赴实验室交流

候补


二、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外事处反映。反映问题请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材料要客观真实,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外事处丁诗雯,联系邮箱:vivianding@cqmu.edu.cn,联系电话:68480131。


三、申请人经学校录取后,将根据留基委政策和学校选派安排,向留基委申请资助资格,最终录取情况以留基委批复文件为准。

 

四、“2023年中法医学精英人才联合培养项目”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。凡未按期派出者,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留学资格。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,5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各类校级、市级、国家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;经学校批准放弃,2年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各类校级、市级、国家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。

 

五、为保证按期派出,按照留基委派出工作安排,留学人员应最迟于2024年3月1日前,准备好提报留基委的相关材料(包括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语言证明)。届时未达到留基委相关要求者,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留学资格。

 

特此通知

 

 

外事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

2023年7月7日

重庆医科大学外事处
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
邮编:400016
联系电话:023-68486812(综合管理科) 023-68480131(国际交流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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