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近期外事处在研究生出国(境)行前教育中发现,个别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一同出国(境)参加学术会议,但并未按相关规定完善因公临时出访手续。现提醒各单位:
1. 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一同出国(境)参加学术会议,应按照我校《重庆医科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办法(修订)》办理因公临时出访手续,并合理安排手续办理时间,打好报批工作提前量(至少提前2个半月提交报批材料至外事处,具体可询各学院外事秘书)。
2. 经外事处、研究生院讨论,现更新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(境)申请表》中的导师意见栏。若导师同意研究生单独出行,应勾选“同意学生单独出行”选项。若研究生出国(境)时导师或其他教师同行,导师应勾选相应选项,并填写有关信息。
外事处 研究生院
2024年4月22日